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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预期管理,促进LPR发布时间与金融市场运行时间更好衔接,自2024年7月22日起,将LPR发布时间由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15调整为9:00。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7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
  • 工程质量是指对工程的完成程度的综合要求,具体表现在工程的外观、工程的经济性、是否安全等。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那么,工程质量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工程质量纠纷处理方法: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不合约定的处理。《施工合同
  •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维权。2、关于违法分包问
  • 民事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建工案件)的上诉率、申请再审率、案件比、平均审限均位居前列。建设工程施工期限长、项目繁、主体多;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发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以下简称建工审判)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工程专业知识多。这些因素导致建工
  •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两级法院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以及审理再审案件的各项程序。第三条
  •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2、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申请再审与申诉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从性质上来看,申请再审是一种特别救济程序,主要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认为这些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这种程序通常用于纠正可能的司法错误,是一种更为严格和有限的法律救济方式。相比之下,申诉则是一种
  •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
  •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
  • 一、再审和申诉的区别: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
  • 一、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依法提起申请再审或申诉的权利。二、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
  • 为正确适用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人民法院在审理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公司法时间效力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 案例: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1月16日,劳动者小朱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小朱后辞职并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单位则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称小朱从未为其单位提供过劳动。在
  • 徐先生和王女士婚后育有两子女,2022年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诉讼中为了获得子女抚养权,王女士到医院调取了徐先生父亲的病例,以此证明徐先生的家庭不具备抚养、日常看护孩子的能力。随后,徐先生的父亲将王女士和某医院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侵害了其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最终法院判决调取人和医院均构成侵权。
  • 方某长期在某健身房锻炼,并购买了健身房教练华某的私教课。一天,方某在教练华某指导下练习拉伸过程中疼痛难忍,教练却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并未停止拉伸,导致方某疼痛不止。次日,方某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方某与健身房协商赔偿未果,于2023年9月将健身房诉至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8万元。
  • #彩礼本质为礼而非利#近些年来,因为“高额彩礼”、“天价彩礼”引发的婚恋纠纷越来越多,大家对于这类现象的讨论也非常激烈。在婚姻关系破裂后,彩礼到底该不该退还呢?吴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前,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吴先生共计花费彩礼、礼金、“三金”等共计20余万元,女方李女士则准备了价值一万元左右的家具作为嫁妆。法院调查发现,吴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做了列举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三)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四)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五)不得其他以性别为由
  • 据江西法院4月4日消息,吴某与阙某是闺蜜,二人的婚姻关系都不和睦,于是谋划着各自离开家庭,带上孩子外出租房一起生活。在外寻找出租房时,二人发现有一户人家大门未锁但家中无人,便商量着入户盗窃。之后,二人因盗窃罪获刑数月。2016年,吴某以帮阙某“请财神”“请仙姑保婚姻幸福”“求仙转运”为由,想方设法让阙某花钱“消灾转运”
  • 职场中这些都属于就业歧视,向前,有年龄限制,向左向右,是地域和性别歧视,后退一步,婚否育否的问题又步步紧逼。@法律人袁亚洋表示,常见的性别、年龄、地域、婚否歧视其实都是违法的。“对于因就业歧视以及应聘者拒绝就业歧视条款导致未录用的,应聘者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或缔约过失赔偿,分别要求企业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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