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的刘先生(化名),通过本地相亲会认识自称“在合肥从事教育行业”的孙某。交往期间,孙某多次提及“合肥房价上涨快,两人共同置业才安心”,并承诺“只要刘先生先付首付,房产证就加双方名字”。刘先生信以为真,在孙某指定的合肥新站区某楼盘支付35万元首付,购房合同由孙某单独签订。然而交房后刘先生要求办理房产证加名时,孙某却以“手续复杂”“暂时不符合政策”为由推脱,随后逐渐疏远。刘先生到房产局查询才发现,房屋已被孙某单独办理产权登记,且正处于抵押状态。焦急万分的刘先生通过瑶海区社区法律服务站推荐,找到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维权。
本案是针对合肥购房热潮衍生的新型婚恋欺诈,骗子利用年轻人“婚恋与置业绑定”的心理,以“共同买房”为诱饵骗取首付资金。孙某虚构“加名承诺”,诱使刘先生支付购房款,却独自办理产权登记并抵押房屋,主观上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若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同时,刘先生因未保留“共同购房”的书面约定,维权初期面临证据不足的困境。
律师观点: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房产与婚姻联合律师——深耕合肥房产纠纷领域指出,在合肥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婚恋+购房”类纠纷频发,防范核心在于“先约定后出资”:一是涉及共同购房时,无论关系多亲密,都应签订书面《共同购房协议》,明确出资比例、产权份额及加名时间,最好由本地律师见证;二是通过合肥本地银行转账时,备注“用于合肥XX楼盘共同购房首付”,保留购房沟通记录、看房凭证等证据。本案中,我所律师团队一方面协助刘先生收集双方聊天记录、看房合影、首付转账凭证等间接证据,另一方面向法院申请调取楼盘销售记录、孙某购房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目前已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合肥市新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返还35万元首付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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