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问题:我是肥东县农村的,父母留下一套带宅基地的老房子,我大学毕业后落户合肥市区,成了城镇户口。现在老房子要拆迁,村委会说我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拿房屋补偿款。合肥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什么说法?城镇户口的子女真的不能继承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合肥涉农法律专家)解答:这是合肥周边农村地区非常典型的问题,结合《合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司法实践,答案要分两步看。首先,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无论子女户口是否在农村,都能继承房屋所有权。其次,房屋继承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会随房屋一并转移给继承人,但需注意两点:一是房屋不能倒塌,若倒塌后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建议您尽快对老房子进行修缮,保留修缮凭证;二是若涉及拆迁,根据肥东县最新拆迁政策,房屋补偿款归您所有,宅基地的区位补偿款则需结合村集体规定,我们去年代理的肥东县宅基地继承案中,当事人最终获得了全额房屋补偿及部分区位补偿。您可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到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宅基地登记信息,我们可协助您对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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