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提问:我是合肥庐阳区居民,婚前男方首付30万在滨湖新区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我们共同还贷5年,现在准备离婚,房产已经升值到原来的2倍,想找合肥离婚律师问问,这套房该怎么分?我能拿到多少补偿?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解答:此类房产分割是合肥离婚案件中最高发的争议类型,合肥离婚律师结合《民法典》及合肥中院裁判标准,为当事人梳理明确分割规则及补偿计算方式,适配合肥本地房产市场特点:
1. 房产归属:合肥法院遵循“登记优先+出资对应”原则,此类房产原则上归产权登记方(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独自承担,这是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及婚前个人出资的权益保护。合肥滨湖、蜀山、庐阳等多区域类似案件,均遵循该裁判逻辑。
2. 共同财产范围及补偿计算(合肥法院通用公式):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利息部分,以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合肥地区法院普遍适用统一计算公式:共同补偿款 =(婚后共同还贷本金 + 利息)÷ 房产购买总价 × 离婚时房产评估总价 ÷2× 照顾无过错方系数(合肥地区通常为1.0-1.2)。举例说明:若购房总价100万,婚后共同还贷本金+利息共40万,离婚时评估价200万,无过错方系数1.1,则补偿款=(40÷100)×200÷2×1.1=44万元。
3. 合肥本地实操要点:需委托合肥法院备案的一级/二级资质评估机构(如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房产价值,避免评估结果不被采信;留存购房合同、合肥本地银行还贷流水、首付款转账记录等完整证据;若女方为无过错方(如男方出轨、家暴),可主张10%-20%的分割比例倾斜,合肥法院结合本地司法实践通常会予以支持。此外,结合合肥婚嫁习俗,若为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合肥法院通常推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案例参考(来源于网络后改编):合肥庐阳区居民赵女士与男方结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在滨湖新区首付30万购房(总价100万),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5年,共偿还本金+利息40万,离婚时房产评估价200万。赵女士向合肥法院主张分割房产增值及共同还贷对应权益,依据合肥法院通用补偿公式,主张44万元补偿款(无过错方系数1.1)。法院最终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微调,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判决男方支付赵女士42万元补偿款,房产归男方所有并由其偿还剩余贷款。
安徽银开律所提示:合肥离婚律师可协助当事人对接合肥本地合规评估机构,精准计算补偿金额,代理协商或诉讼分割事宜,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房产权益。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皖司许〔2022〕506号),是经安徽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正规律所,专注合肥离婚纠纷、婚前财产隔离、股权处置、遗产传承等家事法律领域,组建专项合肥离婚律师团队,熟悉合肥各级法院裁判尺度与本地司法流程,提供“咨询-证据梳理-文书起草-诉讼代理”全流程服务。如有具体案件需求,可联系本所合肥离婚律师一对一咨询。
手机扫一扫也能查看
COPYRIGHT ©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明图网络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202300317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