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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在合肥市蜀山区购买的房产,婚后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01 0

      网友咨询(合肥蜀山区 刘女士):我是合肥蜀山区的,2020 年婚前用自己积蓄在蜀山产业园买了套刚需房,首付 30 万,贷款 50 万。2022 年结婚后,我和老公一起用工资还房贷,现在准备离婚,他说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要分一半,这合理吗?我手里有购房合同、婚前首付转账记录,还有婚后还贷的银行流水。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合肥律师执业 8 年,婚姻家事专项):刘女士您好!结合合肥蜀山区法院实务,您的情况很明确: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是您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 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老公有权分割。不过不用慌,我们去年处理过蜀山产业园类似案件:客户和您情况一致,最终通过举证婚前首付凭证、婚后个人还贷部分(如您工资卡独立还款记录),帮客户保住了 80% 的房产权益。您只需整理好购房合同、银行流水,我们可代您去蜀山区法院调取房产评估报告,最大程度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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