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回复:您好!作为合肥本地婚姻律师,结合《民法典》及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裁判惯例:未领证分手需返还彩礼,但合肥法院会扣除 “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合理开支”。您用彩礼购置的家电若为双方共同使用(如放在准备结婚的婚房),可凭合肥家电市场的购物小票(需标注购买时间在订婚期间),主张扣除实际花费(如 18 万彩礼扣减 2 万家电费,返还 16 万)。我们可协助您整理合肥本地消费凭证,若协商不成,可向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起诉,本地法院对这类案件通常 3 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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