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回复:您好!合肥本地法院对这类 “婚前首付 + 婚后还贷” 房产,按《民法典》解释(一)第 78 条处理,核心是 “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分割”。以合肥滨湖新区房产为例:若总房款 200 万(首付 80 万),婚后共同还贷 50 万,当前市值 300 万,您可分得的补偿款 =(50 万 ÷200 万)×300 万 ÷2=37.5 万。我们可协助您:①向合肥市滨湖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房产市值评估报告;②申请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调查令,调取工行还贷流水(合肥本地银行配合度高),确保分割金额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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