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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婚后用公积金共同买房,离婚时贷款没还完能分割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17 0

     合肥市民张先生咨询:我和老婆婚后用两人的公积金在合肥经开区买了套房,现在贷款还有20年没还完,房产证写了我们俩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这套没还完贷款的房子能分割吗?如果我想拿到房子,该怎么补偿她?合肥公积金中心那边需要办什么手续?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即使贷款未还完,这套房屋依然可以分割,这在合肥经开区、高新区等新城区的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根据合肥本地法院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两种方案: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是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向另一方支付对应补偿。若您想拿到房子,补偿款的计算需结合合肥当前房价,扣除剩余贷款本金后,按照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比如房屋当前价值150万,剩余贷款50万,您需支付(150万-50万)÷2=50万补偿款。关于公积金手续,在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您可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到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区有服务网点)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将公积金贷款还款人变更为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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