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军律师,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710652210。深耕合肥地区强制执行实务多年,专注执行案件实操与研究,尤其擅长合肥本地股权纠纷、婚姻家事关联财产处置及股权强制执行交叉领域业务。作为《合肥强制执行百科》及《离婚百科》体系化内容主笔,我始终以专业、清晰、可落地的风格,拆解合肥执行流程、查控方法、终本恢复、追加变更等核心要点,同步覆盖婚前股隔、婚内股管、房产家事、债险隔离、离婚维权、非诉保隐、信托隔财、股承护子八大领域。我将以扎实实操经验赋能大众,依托《证券法》及配套法规,明晰证券类资产保护的法律逻辑,助力大家合规守护股权、股票等证券资产安全。
《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基础性法律,其信息披露、账户管理、股权交易、法律责任等核心规则,与八大财富保护领域深度契合:账户实名制规则筑牢证券资产权属根基,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股权代持与交易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禁令防范资产贬值风险,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条款为权益受损提供救济路径。结合合肥本地司法实践与证券监管要求,可实现证券类资产在各类场景下的合规保护与风险防控。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解读:明确内幕交易禁止性规定,为婚内股管、离婚维权中防范利用股权信息操纵交易、损害对方权益提供依据。合肥本地实务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分割时,法院会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违规者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解读:划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边界,为债险隔离、股承护子中防范恶意操纵股权价值提供法律支撑。合肥地区上市公司股东涉及债务纠纷时,不得通过操纵股价转移资产,否则将面临监管处罚与民事追偿。)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六十三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解读:明确大股东持股变动披露义务,为股承护子、离婚维权中上市公司股权分割提供操作规范。合肥本地实务中,股权继承或离婚分割导致持股比例变动时,需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节 设立
第一百零六条 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证券交易。(解读:确立证券账户实名制核心规则,为婚前股隔、婚内股管中证券资产权属认定提供基础。依据此条款,证券账户无法开立夫妻共有账户,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证券资产,需结合出资来源、婚内约定综合认定归属,这也是合肥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核心裁判依据。)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解读:明确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为非诉保隐、股权代持场景提供风险警示。如帝欧家居股权代持案中,当事人因虚假披露代持信息被行政处罚,合肥本地实操中,股权代持需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前述《证券法》核心条款,已构建起证券类资产财富保护的合规框架与风险防控体系。以下结合合肥本地司法实践、监管倾向及典型案例,针对八大领域拆解证券资产保护的实操路径,兼顾合规性与落地可行性。
八大领域实务指引(合肥本地适配版)
一、婚前股隔:账户实名+协议确权双重保障。以《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账户实名制为基础,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构建隔离体系。婚前持有的股票、股权,需登记在个人实名证券账户内,留存开户凭证、出资流水、股权取得证明等材料,明确资产归属。合肥本地建议签订婚前证券资产协议,细化股票、股权的归属、婚后收益分配及处置权限,同时注明账户实名制约束下的权益约定,避免因账户登记与实际权属不一致引发纠纷。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还需约定持股比例变动时的披露义务,防范合规风险。
二、婚内股管:规范交易+信息透明防范违规。婚内证券资产管理需严守《证券法》禁止性规定,避免违规操作。一是规范账户使用,不得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证券,不得规避账户实名制要求;二是上市公司股东配偶需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禁令,不得利用配偶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合肥本地实务中,婚内一方涉嫌内幕交易的,另一方需举证自身无关联,否则可能承担连带损失;三是明确婚内证券资产处置权限,大额股票抛售、股权质押需经双方同意,留存交易记录与沟通凭证,厘清权益边界。
三、房产家事:证券资金与房产出资划清界限。涉及证券资金用于购房的,需严格区分资金来源与性质,契合《证券法》账户管理规则。合肥本地实操要点:一是用婚前证券账户资金购房的,留存证券卖出流水、资金划转凭证,证明出资来源为婚前个人资产,房产可约定为个人财产;二是婚内用证券收益购房的,若婚前协议约定收益归个人,需补充证券收益核算凭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三是禁止使用违规证券交易资金购房,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所得资金,此类资金购房可能导致房产被查封处置。
四、债险隔离:合规交易+资产分层切断风险。依托《证券法》禁止性规定与资产独立性原则构建隔离体系。合肥本地实操建议:一是规范证券账户与资金往来,不得将个人证券账户资金与企业资金混同,避免因企业债务牵连证券资产;二是上市公司股东需合规减持股权,履行持股变动披露义务,不得通过操纵股价、虚假披露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三是高净值客户可通过资产分层配置,将证券资产与债务风险资产隔离,同时规避《证券法》违规情形,防范风险传导。
五、离婚维权:证券资产清查+合规分割并重。离婚时证券资产分割需兼顾权属认定与合规要求。一是全面清查证券资产,包括实名证券账户内股票、基金、上市公司股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等,依托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确认资产范围;二是上市公司股权分割需符合《证券法》持股披露规则,若分割后持股比例达到5%及以上,需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合肥本地法院会协助核查股权合规性,违规股权需先整改再分割;三是股权代持情形下,需先确认代持关系合法性,规避信息披露违规风险,再按实际权属分割财产价值,参考帝欧家居案教训,不得隐瞒代持事实。
六、非诉保隐:合规代持+保密约定规避风险。非诉保隐需在《证券法》框架内实现隐私保护与合规平衡。股权代持需严格限定范围,非上市公司股权代持应避免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签订规范代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密责任及违约后果,合肥本地建议同步办理公证并留存完整凭证;上市公司股权代持需谨慎,不得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如帝欧家居案中代持方因虚假披露被处罚,此类代持不可作为保隐手段。同时可通过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证券资产隐私保护条款,限制第三方知情权。
七、信托隔财:证券资产装入信托的合规要点。将证券资产装入信托需契合《证券法》与信托法规要求,明确权责边界与合规义务。合肥本地实操建议:一是设立合规信托主体,信托公司需具备相应资质,证券资产过户需符合《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账户实名制规则,办理正规登记手续,确保信托账户与资产权属一致;二是明确信托受益人与受益条件,上市公司股权信托需以信托公司为披露主体,严格遵循《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持股比例达到或变动5%及以上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三是防范信托设立中的违规情形,不得通过信托规避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交易禁止性规定,不得利用信托隐瞒证券资产信息,确保信托财产独立性与合规性,避免因主体责任模糊引发监管风险。
八、股承护子:继承过户+合规披露双重衔接。证券资产传承需兼顾《证券法》规则与继承编规定。一是证券账户资产继承需凭继承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证券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坚守账户实名制原则,不得违规变更账户持有人;二是上市公司股权继承若导致持股比例达到5%及以上,继承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合肥本地建议提前规划继承方案,避免因未披露引发行政处罚;三是通过遗嘱明确证券资产继承范围与条件,约定继承人需遵守《证券法》相关规定,不得违规交易、披露信息,保障资产安全传承。
法律声明
1. 本文所引《证券法》及配套法规、司法解释条款仅为核心支撑内容,不构成完整法律条文汇编,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全案事实、证券资产性质及完整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2. 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与实务指引,不视为针对特定主体、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见,任何基于本文内容的决策或行动,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尤其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需提前咨询监管部门或专业律师。
3. 咨询指引:若在合肥遇到证券资产分割、股权代持合规、上市公司股权传承、证券类资产强制执行等相关需求,可联系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团队,获取专属咨询服务。团队将依托合肥本地实务经验,结合《证券法》及配套规则,为您设计合规方案、梳理证据链、排查法律风险、高效推进案件处理。咨询专线:13205519980(微信同号),固话:0551-6555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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