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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肥包河的,对方离婚协议不履行,能起诉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01 0

       网友咨询(合肥包河区 周女士):律师您好!2022 年我和前夫在包河法院协议离婚,约定他每月给 2500 元抚养费,还把包河万达的商铺过户给我,现在他抚养费欠了 1 年,商铺也不过户,找他就说 “没钱没房”。我手里有离婚协议书(包河法院盖章),该怎么办?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合肥执业 8 年,离婚协议执行专项律师):周女士您好!有法院盖章的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不用重新起诉!合肥包河法院对这类案件执行很快:1. 抚养费方面,我们可帮您申请 “冻结他的工资卡”,每月自动划扣;2. 商铺过户,可申请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让包河不动产中心强制过户,不用对方配合。我们上个月刚帮包河一位客户处理完:前夫欠了 8 万抚养费 + 商铺不过户,我们提交执行申请后,1 个月内就冻结了对方账户,3 个月完成商铺过户。您现在就可以找我们整理材料,下周就能去包河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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