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合肥滨湖新区居民刘女士):我2020年在合肥滨湖新区贷款买了一套房,首付和前期贷款都是我自己出的。2022年结婚后,老公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他的名字,我没多想就同意了。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他说房子有他一半,这合理吗?合肥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安徽银开律师解答:结合合肥地区司法实践,这种情况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并非绝对平均。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您婚后为配偶添加房产证姓名的行为,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屋因此转为共同共有。其次,合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您的婚前首付及婚后独自还贷部分,可通过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证据主张为个人财产贡献,法院会据此酌情判定您多分,一般比例可能在60%-70%之间。建议您尽快收集滨湖新区房产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材料,我们银开律所位于合肥市区,可协助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产权登记档案,为诉讼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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