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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滨湖新区的房子该怎么分?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17 0

      合肥市民王女士咨询:我和老公2019年在合肥滨湖新区买了套房,当时是他付的首付30万,房产证只写了他的名字。婚后我们俩一起还房贷,现在已经还了5年了。最近感情出了问题想离婚,这套房子我能分到吗?能分多少?听说合肥现在房价涨得厉害,增值部分我有份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结合合肥本地法院裁判实践,这类房产分割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标准。首先,该房屋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是基础原则。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分割。具体到合肥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委托本地专业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当前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计算出婚后共同还贷金额占总房款(首付+总还贷额)的比例,再结合房屋增值幅度,确定您应得的补偿款。比如这套房购买时总价100万,现在涨到200万,婚后共同还贷40万,那么您可主张的共同财产部分约为(40万/100万)×200万÷2=40万左右,具体数额会结合还贷年限、资金贡献等细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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