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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滨湖新区婚后共同还贷的婚房,离婚时该咋分?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2-03 0
      市民咨询:我和老公是 2018 年在合肥登记结婚的,婚前他在滨湖新区买了一套 89 平的刚需房,首付是他爸妈出的,房产证只写了他的名字。婚后我们俩一起还的房贷,现在要离婚,这套房子我能分到一部分吗?毕竟这几年滨湖的房价涨了不少,而且还贷的钱也是我们夫妻共同收入。

      银开律师解答:结合合肥本地司法实践与《民法典》相关规定,这套滨湖新区的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范畴,但你有权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的分割。在合肥的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核算婚后共同还贷的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再结合滨湖片区同期房产的增值比例,判令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若你能提供合肥本地银行的还贷流水、夫妻共同收入证明等材料,会更有利于主张权益,另外合肥法院在这类案件中一般不支持对婚前首付部分及对应增值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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